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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条事件:
据业主反映,天津市北辰区新宜白大道的某大型社区在2000年出售时承诺楼前是4万平米的绿地公园,广告中标明“4万平米绿地公园,你家的大花园”。可2005年绿地上设施被拆除,绿地将转为公建用地。业主对开发商的无理行为很不满,当找到开发商时,开发商表示这片绿地归他们所有,用做任何用途与业主无关。随后,业主找到业主委员会、建委等部门,但都没能解决,协调未果……[详细] |
律师意见:
小区的业主应该团结一起,找到相关的部门找到确实的证据,这样就可以起诉开发商,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另外楼书已经可以作为可用的证据,业主可以找到当时的楼书作为证据。[详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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